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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基法修法增訂雇主應於每年3月底前足額撥前一年符合退休條件勞工退休金,今年進入第二年,勞動部已於4月底完成今年度應提撥單位查核,足額提撥率達到90.93%,較去年提早半年達到九成提撥率。勞動部表示,今年11.2萬家適用勞退舊制企業中,尚未足額提撥約9500家,已開罰17家;今年將採一家一家列管方式,確保足額提撥。為了避免事業單位關廠歇業後,舊制勞工領不到退休金,立院2015年修法通過,增訂雇主應於每年底檢視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所需退休金,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,違者依法可處新台幣9萬~45萬元罰鍰,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、負責人姓名。去年是新制上路第一年,很多企業長期未提撥,必須一次補足,財務壓力大,勞動部加強查核與柔性勸導同步,企業若非屬惡意,給予寬限期,第一年直到9月才達成九成提撥率。勞動部表示,歷經第一年宣導與查核後,今年事業單位執行狀況大幅改善,到去年底為止,適用勞退舊制事業單位家數計11萬2527戶,截至上月底止,已符合足額提撥規定之事業單位達10萬2千餘家,佔全部舊制家數的90.93%,提撥退休準備金計614億元,尚未足額提撥家數約9500家,大都為30人以下小型企業,不足提撥金額100萬元以下。勞動部表示,由於去年大多數事業單位已符合足額提撥,且提撥金額達2265億元,故今年需提撥差額之事業單位家數及金額均下降,4月底即已達成九成足額,較去年提早半年。勞動部表示,最近已發函未足額提撥企業提出說明,若未合理說明,將陸續開罰,去年針對未足額提撥企業共開出47家,今年也已開罰17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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